2026年4月29日 星期三

有感而發:僭越連鎖效應

日光之下無新事,在不同時代,信仰總面臨同一個危機:人以為竭力守護信仰,卻在不知不覺中,用自己的方式取代了神。這種僭越往往披著敬虔的外衣,實則以人的需要、邏輯與安全感,重新塑造了信仰。若果信仰變得可控,神就就被邊緣化了。這被扭曲了的價值觀,就從個人蔓延至群體,形成一種自我複製的連鎖效應。 

在馬加比時期,聖殿權力轉移、信仰處境動盪的背景下,當時的法利賽人致力將聖潔帶入日常生活,使律法成為一種「流動的聖殿」,使信仰不再侷限於聖殿空間,而進入生活的每個層面。然而,問題並不在於他們所做的,而在於這套原本指向神的實踐,逐漸變成了取代神的依據。律法不再引人歸向神,反而成為界定人、衡量人的標準;傳統不再是幫助,反而被絕對化。人開始依賴這一套可操作、可評估的系統,而不再直接依靠神自己。耶穌所揭露的,正是這種內裡的偏差:人可以在外在完全正確,內心卻遠離神。

今天若信仰被簡化為心理安慰,「神愛你」成為核心信息,卻缺乏對悔改與轉化,恩典便被誤解為對現狀的肯定。人不再需要被更新,只需被安撫。同樣地,在面對苦難時,人急於用「神容許」來解釋一切,這些話本身未必錯誤,但當它們被用來過早地結束提問、壓抑哀傷時,便阻斷了人與神之間真實的相遇。錯誤往往不在於內容本身,而在於它被用來逃避神的作為。

無論是律法主義、心理化信仰,或因果式解釋,背後其實是同一個驅動力:人渴望一個可以掌控的信仰。律法讓人可以衡量自己,安慰讓人可以維持自我,因果讓世界變得可預測。然而,一旦信仰完全落入人的掌控之中,神便不再是神。人所依靠的,不再是神自己,而是關於神的一套運作方式。

因此,真正的問題,不是我們沒有信仰,而是我們往往追求一種信仰 - 一種不需要降服、不會動搖自我、也不會帶來不確定的信仰。要讓神作神,意味著重新放棄掌控:承認自己的有限,容許「不知道」的存在,並願意在不確定中仍然信靠。同時,也意味著讓神有權挑戰甚至推翻我們既有的價值與安全感,使我們不只是使用信仰,而是真正進入與神的關係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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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劉淦堃:<沉默歲月不沉默(3):法利賽人──流亡時期「律法」作聖殿>,時代論壇2026年4月24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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