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在創造中讓人認識道德規律,這稱為「普通啟示」(羅1:19-20,32,2:14-15);後來在聖經中更深入地顯明祂對人的旨意,這稱為「特別啟示」(提後3:16-17;申29:29)。因此,聖經是信徒信仰和生活的最高和最終的標準。
神是聖潔的,我們是神的子民,要分別為聖(與世界分別出來),忠於主與主認同有一道防線。我們活在這世代中,要潔身自愛,不同流合污,保持聖徒的身份。我們當順著聖靈而行,過聖潔的生活,如不殺人,不姦淫,誠實無偽,不作假見証陷害人,不貪婪,不偷竊,不放縱私慾(出20:13-17;利19:11;加5:16-21;弗4:25-29)。
今天,信仰對個人喪失影響力很多時在於世俗化,原因是人很容易向世俗妥協,或是對神的理解和教導逐漸脫離現實的生活,只按個人喜好來判斷,結果信仰群體的肢體關係只流於「聯誼」、「吃喝玩樂」或滿足自我感覺的宗教活動。信仰當變成了在教會空談的宗教,自然在現實生活變得乏味,對神的理解流於腦海中的猜想,神人關係就不能持續發展下去。1
因此,遵行聖經的說話,就是按照神的吩咐去活出信仰。其目的就是讓人作決定時,不是單單建基於自己個人的感受來判斷,而是以神的話語作為客觀的根據。藉此,以鼓勵人不是建立於直覺來判斷,而是憑著有意識的判斷來作為活出信仰的善惡標準。2
____________________
1節錄自:黃天相:<信仰不是要改變世俗,而是不要被世俗改變>,希伯來聖經探究【離地信仰】,下載自:https://hebrewbiblestudyblog.wordpress.com,2018/03/24。
2節錄自:黃天相:<敬虔要有態度>,希伯來聖經探究【離地信仰】,下載自:https://hebrewbiblestudyblog.wordpress.com,2018/04/10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