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31日 星期五

不要看錯了

1:16
我親愛的弟兄們,不要看錯了。

試煉的目的如果是為了檢驗忠誠度,則神的慈愛顯然會受到質疑,因為測試別人的舉動本身即不為神所悅納,更何況是由神自己來執行?再者,苦難的核心在於義人受苦,這對於相信神是全善全能的有神論者是一根刺。他們發覺人世間有如此不公平的現象:好人應該有好報,但卻往往命途坎坷,又或遭逢厄運,不得善終。

神是否故意閉塞了慈愛的心 (固意沉默Silence”),抑或祂並非一位大能的神?為此神義論者(即力證神在一切苦難面前仍是公義者)便提出不同的辯解:如神在施行管教,目的為要使人成長,在艱難困苦中磨練意志;又或造物主有絕對的主權,被造物只能認命接受神聖旨意的擺佈等等。類似的說辭往往言者諄諄,聽者藐藐。

我們不相信有人會冷血地對一位剛父母雙亡的小孩說:神要磨練你,於是讓你有如此遭遇。一切對於苦難的理性分析、神學演說,儘管是如何動聽,恐怕只是毫無意義的噪音。用智者的比喻來說:「對傷心的人唱歌,就如冷天脫衣服,又如鹼上倒醋。」(25:20)任何認為苦難是有所謂神的心意的解說,都是在唱歌,都是噪音。他們無視身陷苦境的人的悲痛,只是以旁觀者抽離分析的態度為神開脫。

神對約伯的三個朋友的回答卻是:「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,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。」(42:7)神寧願聽約伯的埋怨和哀嘆,也沒有正面分析約伯苦難背後的原因。說到底,義人受苦是不可解的,種種強加的原因只會令苦主更加痛苦,彷彿有了這些原因,便可以合理化苦難的發生。既然「為何」(why)的問題不能問,但人生在世總不免患難,一旦苦難臨到,我們又該如何面對呢?

作為基督徒可以怎樣幫助非信徒在類似的處境中有勇氣活下去呢?這個「如何」(how) 正是對我們愛心的考驗。與受苦者同哭同行,讓他們在困難的時刻找到依靠,成為信徒對鄰舍基本的責任。以賽亞書中的受苦僕人,與及耶穌基督積極面對苦難的態度,足以成為我們的榜樣。二者相同的地方,便是他們都願意進到別人的苦難中,甚至為罪人的過錯而一力承擔,這正是十字架故事得以傳誦千古的根本原因。

1:17
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,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;在他並沒有改變,也沒有轉動的影兒。
1:18
他按自己的旨意,用真道生了我們,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,好像初熟的果子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是否願意追隨祂的腳蹤行,而不是作個生命的旁觀者?

2017年3月24日 星期五

在試煉中的惡



正如上周的分享,對猶太人而言,當他們遇到災禍他們認為這不是來自神的懲罰,就是來自神的試煉。然而當猶太人的歷史走進兩約中間的時間,信仰的逼迫使他們的信仰起了變化。那時,持守信仰的人可能會殉道,這不是單從試煉的角度就可以解決的問題。舊約約伯記但以至書第一至六章所教導有關「神最終會保守」,當時都沒有出現的時候。猶太人智慧傳統和天啟文學便嘗試以「定期」的觀念來解決有關的困局神的計劃,是按祂的時間進行,人不可能完全去明白。這就變相把神看為在定期前的時刻,容讓「惡」存在,當然這「惡」不能來自神,否則難以解釋為甚麼神要容讓自己安排「惡」的存在。再者加上天啟文學的善惡二元觀念,「惡」徹底與神分辨出來,成為另一股敵擋神的勢力,於是出現了墮落天使/撒旦成為這股力量的源頭。因此,新約雅各書的作者指出:

1:13
人被試探,不可說:我是被神試探,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,他也不試探人。
1:14
但各人被試探,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、誘惑的。
1:15
私慾既懷了胎,就生出罪來;罪既長成,就生出死來。

在舊約中,雖然約伯一樣受盡了各種試煉,但是在約伯記裡很清楚的知道這裡的試煉並非來直接緣於神,而是因為受到撒旦的控訴後,試煉才開始的。原因是約伯敬畏神,受到神的祝福和保護,但一旦這些恩惠都失去時,約伯可能就會離棄神,這裡面預示了人在試煉中會離棄神的可能性,當然這也是自夏娃、亞當以來人類所帶有的墮落可能。若說這裡是顯示人有自由意志選擇,則必定會面臨神學的矛盾,亦即神同時創造了神性和墮落性。因此,所謂的自由意志不在於可選擇善與惡,因為這裡的自由意志暗示說人必須要負起相當的責任,也就是說雖有自由意志,可是不去成全神的誡律,則即有墮落、離棄神的可能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你們有沒有想過在主禱文中「不叫我們遇見試探」又是甚麼意思呢?為何我們需要求神不要叫我們遇見試探?原來這句話其實是猶太人用來表達「不要讓我們在罪的試探中屈服」。在意思上與接著的那句「救我們脫離兇惡」相對,「不要讓我們屈服在我們內裡的邪惡,不要讓我們犯罪」。再一次看到這是求神在我們會犯的邪惡中保守我們。若我們把這兩句解釋為「主呀!幫助我們行出你的旨意,不要讓我們離開你的道路。使我們遠離內心的邪惡,也從邪惡的勢力中保守我們,也求你保守我們免致遇上患難和傷害」。

在我個人而言,我相信這樣的理解不會離開聖經作者原意太遠,但不知道你們會同意

2017年3月14日 星期二

認識神的掌管


當天災死去很多人,或是橫禍使好人犧牲時,今天,我們應如何理解神的掌管和工作?本文透過猶太人的觀念去嘗試解答有關疑問。首先,當猶太人面對災禍/危難(試探與試煉)時,他們常常有三個思考:
l   檢視自己有沒有犯罪
l   檢視自己有沒有應做而未做
l   欣然接受,因為這是從神而來的考驗

另一方面,猶太人的智慧傳統中(3:11),人是不能明白神的作為(即人不能按照推理去明白神的作為)。因此,在任何處境下,人應常存著對神有敬畏之心!再者,死亡”並非懲罰的結果/結局,它只是人的結局而已。猶太人著作 - 次經所羅門智三章有以下的記載:

01 然而義人受上帝保護永遠不遭磨難,
02 認為義人死亡以及死亡,會給他們帶來可怕的災難,這乃是一個愚蠢的錯誤。
03 他們離開我們,但這並非一場災難。實際上,義人是在平安裡。
04 表面上看來他們似乎遭受了懲罰,然而他們懷有永生的希望。
05 他們的遭遇,比起他們將要得到的祝福來,那是微不足道的。
06 上帝考驗他們,如同爐火煉金,發現他們配得上與他同在。上帝悅納他們,正如他悅納禮拜者燒在祭壇上的犧牲一樣。

因此,猶太人認為死亡祇是一個階段而已。新約雅各書的作者承著猶太人的傳就有這樣表達:

1:2
我的弟兄們,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,都要以為大喜樂;
1:3
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,就生忍耐。
1:4
但忍耐也當成功,使你們成全完備,毫無缺欠。
1:12
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,必得生命的冠冕,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。

猶太人明白神有能力控制災禍。原因是一切都在神的掌管下,然而神並不是每次都會介入,打破創造的秩序。再者,人也有責任管理大地,災禍有時候甚至是人管理不善的後果!當然,我們也要撫心自問,有關問題是否因為人在當中作惡呢?因此,災禍或許是神容許人接受自己的惡果。人需要衡量自己的責任,我們也必須知道自己是否成為當中的惡人!猶太人認為在這個世界中所發生的事情是沒有偶然的,故此他們的仇敵都是神掌管的,無論發生甚麼都是出自上帝。他們背後存著一個重要的觀念:神掌管一切!

最後,猶太人強調在世上的日子要過著「敬畏神」的生活,作為神的選民在世上必須過著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,就是遵行神的吩咐,敬畏神就遠離惡事。對猶太人而己,既為選民,則必須承受任何的試煉,因為「真金不怕洪爐火」,即便是身分選民,仍需時守誡命,而且考驗並不會就此消失,所以這裡試圖解釋人世的不幸和不順,最重要的是對神的敬畏之心不可失,必須堅持下去,最後必定會得到神的祝福。

2017年3月10日 星期五

在試探中得勝:試探與試煉


信心與試驗是雅各書第一個探索的問題,當信徒處於水深火熱的逼迫試煉(在世上所遇到的各種患難及痛苦)中,信心面對重大考驗甚至被動搖時,雅各書的作者帶勸勉各人,要在百般的試煉中,用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態度去面對,為要叫各人從經歷中使個人成長與及對 神有更深的認識。若果肢體想更多認雅各書的內容,鼓勵大家參與主日學的課程。

1:2
我的弟兄們,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,都要以為大喜樂;
1:3
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,就生忍耐。
1:4
但忍耐也當成功,使你們成全完備,毫無缺欠。
1:12
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,必得生命的冠冕,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。

雅各書作者在第一章提及有試探的討論,中文和合本聖經用在翻上用「試探」這一個詞彙,卻引起不少的爭議。之後出現的中文聖經嘗試將有關字眼翻譯為「試煉」,希望讓中文讀者容易掌握。在英文中,試探與試煉這兩個詞有顯著的區別。前者主要帶有引誘的意味。而後者在現代的用法,意味著進步、提高程度。在希伯來文中,舊約書卷似乎有一些不同的辭彙表達這兩個術語的意思。華人傳統觀念對試探與試煉都有不同的理解:試探的來源是出於魔鬼,目的是要陷害人犯罪;試煉的來源是出於神,目的是要叫人得益處。

雅各書在討論試探或試之時,作者是用同一個字根,重點不是探索其來源誰屬(反而用否定的說法:「神不試探人」),而是說明人應以甚麼態度去面對試煉、試驗或試探:喜樂、祈求智慧、忍耐、承認自己的責任、認定神美善的恩賜等。現實人生不同之際遇,很難區分它是試探還是試煉,最為要緊的是不要失去對神的信心,克制個人私慾免犯罪,並存心忍耐去面對,相信最終能經過考驗,生命得著造就,對神有更深的認識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有些面對試煉,就身敗名裂;但也有些人,經歷磨煉,卻不放棄美善,不放棄事奉,結果成為傳奇。今天,你又有何選擇呢?你面對試探和試煉時,人們能認出你是基督徒,你是神的兒女嗎?在你身上,別人能看得見耶穌嗎?


2017年3月4日 星期六

陳永財:信福音其實是很難的

(蒙作者允准轉載)

其他地方我不知道,但在香港,基督徒勸人信福音時,十之八九都會強調:那決定很簡單,只需要接受耶穌做救主;還喜歡引述《羅馬書》十章910節: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,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,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。」於是信仰便成了不用付代價的事情,甚至不用有甚麼要付出。

但耶穌和施洗約翰傳的福音是:「天國近了,你們應當悔改!」(太三2,四17)。「悔改」二字實在可圈可點。我們傳的福音,最大問題就是淡化,甚至不要求悔改。結果是正如一位弟兄說,我們有無神論的神學教授和牧師;我的說法則是很多基督徒其實不信有審判,否則他們不敢那樣胡作非為。但無論怎樣說,我的結論都是,很多基督徒其實從來都不是基督徒,至少不是基督要求的那種信徒。

我覺得造成這個局面的原因,除了強調信福音簡單容易外,還包括過分強調「藉信稱義」,有意無意貶低了行為的重要性。我做了三十多年基督徒,只聽過一位牧師在講道時強調信徒是按行為受審判,也只聽過一位屬靈長者提醒我們,每個行為都有後果,審判不一定要等到末日。這樣過分強調「藉信稱義」的結果是,我們選擇忽略某些經文,譬如耶穌說:「你們要進窄門。因為引到滅亡,那門是寬的,路是大的,進去的人也多;引到永生,那門是窄的,路是小的,找著的人也少。」(太七13-14)「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,天國是努力進入的,努力的人就得著了。」(太十一12)當然還有耶穌在《馬太福音》二十五章3146節那個關於山羊和綿羊的比喻。我當然明白,強調「藉信稱義」,是為了避免讓人們以為救恩是自己賺得,也避免人們因為做得不夠好而惶惶不可終日。但很多時,我們做事都會矯枉過正,結果過猶不及。不強調悔改,不強調行為,結果是造就大批只想拿天國通行證的人,再加上那些成功神學、健康與財富福音、積極及可能思想,福音變成了正向心理學,有人稱為「幸福音」。

當然,我們也常常提及罪,但這往往只是口惠而實不至。因為我們只需要「認罪」,雖然我們的慣常說法是「認罪悔改」,但這裡的悔改只是點綴,實情是我們「回頭又錯偏不改」。認罪便得赦免,是上帝給我們莫大的恩典,但不幸的是,這恩典最容易被濫用。對此我想不到任何解決方法,除了不斷提醒自己,上帝不單慈愛,也是烈火。

關於福音,香港教會另一個常見的問題是,很喜歡強調所謂「得救確據」。我們當然要確定自己得救,但這樣強調的吊詭之處是,我們彷彿用「口裡承認」和「心裡相信」來「賺得」自己的救恩,上帝的主權不知去了哪裡。我年青時犯過這個錯誤,幸好有成熟的姊妹提醒我,我得救與否的主權在上帝,我不能以此誇口。所以到現在我都不再說天堂留了一個位置給我。

前年我在租用的辦公室認識了一位算命先生。我問他有些人改命或改運,究竟是怎樣改的。他回答說,如果一個人的思想不改變,命和運都不能改,只能做些小修小補。我當然不是說我信算命,但他的話卻令我另有領悟。我明白,為甚麼信福音那麼難,因為悔改實際也很難,要好像中國人所說那樣「洗心革面」,而不是輕率地說一句「我相信耶穌就萬事大吉」。

當然,如果傳強調悔改的福音,成果一定不會好。但我要問的是:我們究竟是傳福音,還是傳銷福音?我寫這些極其嚴厲的話,不是只想指摘別人,也不是要將多年以來待我不公不義的基督徒定罪,而是也要給自己提醒:我仍然需要神的恩典,我也要提防濫用神的恩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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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神子民的你與我,好好反思自己的光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