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萬聖節」其實是與天主教會於十一月一日的「諸聖節」,及十一月二日的「追思已亡節」有關。
萬聖節(Halloween)的可能是愛爾蘭口音「諸聖節」之夜(萬聖節前夕All Hallows Eve)的誤讀。公元五世紀,愛爾蘭人以十一月一日為新年,該假日的發音亦近似「sow-en」。古時,愛爾蘭人以十月三十一日及十一月一日間,宇宙法則暫停,去世亡靈會回來,故有習俗生者穿上奇裝異服,遊行驅鬼。
天主教會移風易俗,於九至十世紀漸漸以十一月一日紀念各位聖人,十一月二日追思所有亡者,並為他們祈禱。當時,在歐洲,有為亡者布施糖果的習慣,接受者則答應以「為亡者祈禱」回報。於是發展出孩子們到各家索取「萬聖節」糖果的習慣。
按愛爾蘭民間故事:有名傑克(Jack)的人,設陷阱騙魔鬼不再誘惑他,可惜因用了「欺騙」手段,而不能升天堂,但又因魔鬼曾答應不勾引他,故也不該下地獄,於是,為解決他的處境,只好賞他燈籠 (Jack’s lantern),幫助他在陰間往來,直到最後審判。這就是點燃傑克燈籠的由來; 萬聖節以南瓜作燈籠,亦由此而來。
今天,節日的本意已逐漸改變,「萬聖節」原有的避難和紀念的意義已被淡化,現已變成一個開派對狂歡的日子。當中的玩意充滿怪異、恐佈、血淋淋、靈幻、驚嚇、死亡和邪惡的味道,況且派對的性質又容易使我們放縱自己,沾染不良的啫好,令不法之走有機可乘。此外,有些家庭還要掛上巫婆、掃把、蝙蝠、貓頭鷹、骷髏、蛛絲網、精靈、南瓜的圖象等飾物,小孩子穿著古靈精怪的服飾,加上商人把「萬聖節」看為他們的商機,大力推廣,竟然把令人驚駭的東西當作一種樂趣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相信上主是掌管萬有的,無懼幽暗的世界,我們在主裡與離世聖徒連成一體,同屬一個大公教會,每主日我們認信:我信聖而公的教會,我信聖徒相通。在地的聖徒稱作戰的教會,離世的聖徒稱凱旋的教會。離世信徒並沒有死去,祇是遷到新界(New Territories)而已。
再者,基督徒是光明之子,應該過著榮神益人的生活,不應以這些鬼怪的玩意為樂,失去美善的表現,將自己陷於試探之中。又倘若參加這些派對令人對基督徒產生誤解,那麼真是得不償失。保羅說: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;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」(林前10:23) 基督徒可以做的事多得很,有益身心的玩樂也多不勝數,也應知如何抉擇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