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1月10日 星期五

周末崇拜:那傳說中的愛


在羅馬政權的統治下,面對著這強權(掌權的一方),屬於蟻民(無權的一方)的一方,當受到不公正(欺壓)時,新約時代的蟻民將會有怎樣的反應?

馬太福音的作者在5:38告訴讀者:"你們聽見有話說,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" 當時候猶太人的想法是,面對邪惡行為進行平等報復是最直接有效的回應。然而,聖經作者引述了耶穌的觀點:"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。"(5:39)為什麼耶穌的吩咐和猶太人完全相反呢?祂不是說祂要成全律法嗎?耶穌這話究竟是什麼意思呢?他是不是說基督徒被人攻擊時,不要保護自己呢?基督徒是不是要默默忍受呢?

想到今天的巴勒斯坦.....想到四年前.....想到......

跟隨基督成為天國子民就要這樣嗎?

聖經作者所提到的經文就記載在出埃及記21:24和利未記24:20。這兩節經文其實應該在什麼情況下使用呢?實際上,犯罪的人要在祭司和審判官面前接受審判,審判官要徹底查究,他會看看當時的情況和犯罪的人是不是蓄意犯罪的,然後再決定要不要根據「以牙還牙」的原則來施行懲罰。(申命記19:15-21)

可是,後來猶太人卻誤用了這條律法,一位聖經學者曾指出:「看來猶太人後來拿這條律法[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]作為藉口,認為如果被人傷害,懷恨在心並不是錯的,而且為了報仇什麼都可以做,甚至他們常常用更殘忍的手段來報復,令對方受的傷害比他自己之前所受的更嚴重。」可是,聖經並不贊成這種「有仇必報」的觀念。或許耶穌在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,被別人打了右臉,真的要把左臉也轉過來讓對方打。在聖經的時代,甚至今天,打你一巴掌的人(當然是有權有勢的)並不是真的要打傷你,而是想要激怒你,找藉口引發衝突,繼而讓你進一步跌入他的圈套中.....

跟隨基督成為天國子民就要怎樣呢?

聖經作者引述耶穌的話:"所以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"(5:48)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必須像一個聽話的孩子去效法我們的天父,像祂一樣對待惡人。如果上主能如一個良善的人去對待憐憫惡人,我們也必須如此。你們同意嗎?

因此,讓上主 "那傳說的愛" 引導我們,面對著 "他們" 的敵意時,我們要做出那適當的反應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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