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30日 星期日

曾被欺騙的後果

在戀愛及婚姻關係中,彼此之間必存在著一存信任。當欺騙之後信任的契便出現問題,關係就出現破裂的狀態。若被欺騙到嚴重地步,就是創傷。當一個人把全副心神和生命的一切押在一個愛的信念上、一個被愛的對象上,他的投資就是危險的,要不得到豐厚的回報,要不便淪為破產。而事實上,愛情最令人覺得值得生死相許的不是靠一個愛字,而是一個信字。最後對方不愛自己,你還可以說服自己是緣盡了。可最後原來是對方欺騙自己,你便覺得是一場災難,創傷的心情可能一輩子無法回復。


今天拉鋸多時,高鐵一地兩檢方案終於出台。在社會上卻出現劇烈的分歧,有人集中討論基本法的條文,有人聚焦於如何更有效率去運用高鐵帶來的成果。母堂一位弟兄也在網上分享:

一地兩檢的安排確實方便,雖然我不是經常往返內地,我也是很想盡快得到這個便利,但是要犧牲基本法對香港的保障,此先例一開,可能後患無窮,正如釋法一樣,越釋越多,越釋越過分!

親愛的弟,我不想在此作出任何判斷。本文嘗試分享為何今天政府推出有關政策,卻需要面對極大的回響。追溯記錄,有關一地兩檢的爭議,在2009年立法會審批高鐵撥款時已經存在。當時經泛民議員多次追問,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仍無法交代如何落實一地兩檢,僅稱需進行研究,但認為無損高鐵效益,甚至不排除沿用傳統的兩地兩檢。今天回想起來,令人不禁問一句鄭局長有沒有存心欺騙我們呢?

今天當政府告訴市民,高鐵通車後,香港到內地主要城市的時間將大幅縮減,例如由香港到廣州南將由2小時縮短至48分鐘。網上立即有人表達:什麼48分鐘直達廣州,根本是惡意做假。火車到的,不是廣州市中心,而是番禺,不過站名叫「廣州南」而已,要再坐十幾個站地鐵才到市中心,最少半個鐘。若我們能仔細想一想,不禁再問一句特首林鄭有沒有存心欺騙我們呢?

最令我困擾的當然是律政司長所說,在香港實施內地法律,並不違反基本法,因為實施的範圍已被變成「內地口岸區」,非香港的一部分,他又稱基本法沒有界定到香港的範圍。就着第二點,已很快被傳媒及市民「踢爆」並非事實。讓我再問一句你有沒有欺騙我呢?

當政府與市民之的信任出現困難的時候,當權的一方是否需要想一想辦法去修補雙方的關係呢?這應該不是被欺騙一方的責任,你們同意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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