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篇牧函結束的時候分享到:"我願意把「公義」放在「利益」之前嗎?" 大家有否留意呢?近日排山倒海的宣傳,大家能否消化到呢?今天下午唔想返辦公室,坐在後街的Pacific Coffee,要安靜一陣子......
想到聖經強調,真正的公義在於尊崇上主、尊重他人,並在社會實踐中追求公平與正義,而非僅為個人利益考量。彌迦書6:8也曾指出:「行公義、好憐憫、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」。
《路加福音》第18章第1-9節記載的一個耶穌的比喻 - 寡婦和不義的官。我們或許都熟知這個比喻,這故事提到城裡有一個「不懼怕神,也不尊重人」的法官,一位寡婦堅持不斷地要求為她伸冤,起初這個不義的官不肯,後來卻因為這位寡婦的堅持,最終同意為她伸冤,「免得她不斷來纏磨我」。最後,耶穌鼓勵門徒要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,上主要「快快的給他們伸冤」。
耶穌在v.6以 "不義" 來描述這官(ὁ κριτὴς τῆς ἀδικίας),"不義" ἀδικίας,按照BDAG指:the quality of injustice, unrighteousness, wickedness, injustice,即是:不公正、不義、邪惡的性質。然而,這官卻希望那窮寡婦:"免得她常來纏磨我(ὑπωπιάζῃ με)!" (v.5,和合本)。"纏磨" ὑπωπιάζω 意思為嚴厲對待、磨損,《環聖》就翻譯成 "把我弄得精疲力竭" 。其實,那窮寡婦才是正被生活 "纏磨" 的一方,大家同意嗎?那些在社會上,常常壓逼人的官,這一刻自己反過來形容自己才是那受害的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諷刺嗎?那擁有權位的官,就是那不義的竟然將自己視為 "受害人"。那無權無勢,在社會上被欺壓的、被忽視的,卻仍需要向那不義的爭取......。耶穌沒有因弱者鍥而不捨的舉動去否定她,現實中這似乎是她唯一的方法(除非她已經心死、放棄),她的故事叫我想起那群天安門的母親......
耶穌在此一面在比喻中繼續譴責 "不公不義" 的人(事),也鼓勵跟者:"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"(v.7),這 "禱告" 是指向那些 "不義" 的官,也包括那些受欺壓的人。接著路加在下文18:9-14,那 "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" 的比喻中,提醒讀者那一個的祈禱才能蒙上主應允呢?
親愛的弟兄姊妹,為何路加在v.8引述了耶穌的提問:"然而,人子來的時候,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?" 耶穌究竟是想 "遇得見" 誰?
後記:曾思瀚博士曾指出:"一面對不公不義視而不見,一面靠賴跟世情痛癢無關,令人欣喜卻只關乎天上美事的,那些不著邊際的禱告,實在跟聖經原則大相逕庭。" 大家同意嗎?
另外,還有舊文一篇,大家有空可再看:<周末崇拜:祈嚟為乜?>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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