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得救" 可以理解為 "獲得到拯救"、"得到了救恩(贖)",同樣,有冇把握 "上天堂",都係 "得" 或 "唔得" 的迷思。要知道上主對人類的救贖計劃是透過耶穌基督去成就,人只係透過 "認罪、悔改、相信(忠信)" 這三步,就可以透過耶穌基督的寶血與上主 "恢復關係"。保羅曾指出:"因為人人都犯了罪,虧缺(ὑστεροῦνται,常常被排除在外)了神的榮耀,得靠着神的恩典,藉着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,無償地稱義。"(羅3:23,新漢語)親愛的弟兄姊妹,請留意,係 "恢復" 關係,即係之前 "冇"(未恢復),現在 "有"(恢常),這也是信徒透過耶穌基督與上主訂立了 "約" 的關係。
再者,從主耶穌升天到祂再來的時間,係 "恩典時期",主耶穌寶血(救贖)這方法是不會改變,即這 "約" 是有效。上主那一方既然不變,那麼維持 "約" 的責任就在信徒這一方。今天,我們如何維持這 "約"?保羅用上的字眼是 "在基督裡"、路加的用字 "被聖靈充滿",不過希伯來聖經(舊約)就會用 "謹守遵行" 上主的吩咐。簡單而言,就是按照上主的吩咐及標準去看(判斷)身旁的人和事,好好在世活著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既然你與上主已經建立了關係,我們就需要繼續尋索:上主在我們有限的人生中,祂創造我們的計劃,好讓我們參與在祂的計劃之中。
若果有人再問:你是否得救?或許他的意思就係:今天你與上主有關係嗎?若果,他追問:你憑甚麼 "得" 救?答案當然係:我在上主面前已經 "認罪、悔改、相信(忠信)",透過耶穌的寶血(救贖),與上主立下 "新約",重新恢復了關係......未來我仍然繼續努力,行在祂的計劃中。
最後,你話 "得" 唔 "得" 呢😆?
後記:黃天相教授今早在wordpress分享到 "...當神沒有直接感動人的時候,人還可以知道應該怎樣做才符合神的心意,情況有如傳道書要「敬畏神謹守誡命」來面對不明白又不能捉緊的環境。或像希伯來聖經的人物,神完全沒有介入人的困境,又沒有感動和神的聲音,人都知道怎樣面對,例如約瑟、早期的大衛等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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