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7月14日 星期三

思考:一次得救、永遠得救

2018按牧前需要寫一份信仰立場書,播道會牧職部審視我對一些事情的觀點,從而評估及考核我是否適合接受牧職。當時候共寫了四萬多字,其中有些內容希望與你們分享,好讓大家知道這牧師在信仰上的一些想法。 

<一次得救、永遠得救>的表達,是部分華人教會流行的表達。並有些不太認識宗教改革家和改革宗的人,甚至認為是加爾文或改革宗的立場。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。加爾文沒有用這個表達,也有很多立場與某些用這表達的人有出入。很多改革宗正統神學家也不喜歡這表達,因為容易有誤導性。若要用類似表達,可用:「真心信主,一生信主,必然得救!」

我們需要持定幾個核心立場:

l   我們需要真心信主!

l   真正信主的,應該一生相信!

l   我們要安慰弟兄姊妹,神的恩典夠用,能保守堅持信主的人到底。

l   有不少人曾有所謂決志或相信,但現今已經遠離神,離棄基督;對這些人,我們不能容易判斷他們最終是否得救!但神很清楚教導,神不喜悅他們這種生命。

l   我們要責備和警戒墮落和失跌的人,我們要像拿單先知責備大衛一樣,若他們像大衛悔改,就顯出他們有真的種子在心裡,但若像舊約的掃羅王和出賣主、屬魔鬼的猶大,就不得救。

l   對有些浮沉起伏很大的人,最清楚他們的心和得救是神!

今天要作真正的基督徒,必需先認罪悔改,才能蒙神悅納。因為在信靠主,求主拯救以前,人必需知道自己是在罪中,有一個恨惡罪惡,願意脫離罪惡的心。否則為甚麼需要救主呢?今天一般基督徒對悔罪的經驗太少了,教會中有多少人曾有過在神面前認罪悔改的經驗呢?一個人若不知道罪的可怕,就不明白神的恩典的寶貴,我們有時把神的恩典和神的聖潔,看得太隨便,以為不用認罪悔改,罪就可以得到赦免,我們太輕看主的聖潔了,神絕不以有罪為無罪。沒有承認,沒有悔改的罪,得不到赦免。我們若帶著罪到神面前,必受刑罰。一個未曾悔罪的人的生命沒有能力,生活也沒有見證。

另外,當信徒認罪悔改後,雖然已獲神稱為義人,免了罪債,但因著墮落的本性而無法真心真意地愛慕、侍奉和跟隨神。我們若渴望真誠地活在神的義中,得享心靈的安寧與滿足,並為神的國度效力,唯一的方法,就是切實地投入成聖的悔改與重生之中,藉聖靈的工作與能力,以及按照聖經的教導去實踐真理,治死舊人的性情,並讓在基督裡的新人在我們裡面漸漸成形,掌管我們的心思意念,推動我們在義中生活和侍奉神。這成聖的踐行就是使徒保羅所教導:「不要讓罪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掌權,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。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,作不義的工具,倒要像從死人中復活過來的人一樣,把自己獻給神,並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神,作義的工具。」(羅6:12-13)「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,並且穿上新人,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,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。」(弗4:23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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