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17日 星期三

認罪文(一)




中華基督教會灣仔堂在聖餐之前,主持聖禮的牧師必然叫弟兄姊妹宣讀「認罪文」,這「認罪文」共有六句說話:

l   第一句:「無所不能的上主,我主耶穌基督的父,創造萬物審判萬人的主」

l   第二句:「我們素來所想的、所說的、所做的,都有罪過,得罪上帝、干犯主的聖怒。」

l   第三句:「我們現在悲傷哀痛,承認所犯的罪,我們因為這些罪,深深懊悔;思想我們的罪過,心裡憂傷。」

l   第四句:「懇求慈悲的父,憐憫我們,為聖子我主耶穌基督,赦免我們從前的罪,」

l   第五句:「又賜恩典,叫我們從今以後,改過自新,遵主的聖旨,服事主,將尊貴榮耀,歸與主的名,這是靠耶穌基督而求。」

l   第六句:阿們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將在未來幾篇的牧函與你們分享上述「認罪文」的意思,好讓我們在上主面前常常省察自己的光景。

第一句是向上主的宣認。其中「無所不能」是對上主屬性的肯定,原因是上主對一切事情和人心都能掌握,並無所不知。另一方面,基督也是我們的主。祂擁有創造與審判的權柄,我們就是活在祂的主權下。這引導我們一個反思:我們對天父的屬性有多了解、多重視、多肯定?我們能宣認祂是我們的主嗎?是創造萬物審判萬人的主嗎?

德蘭修女曾說︰「禱告就是單單向上主說話。祂對我們說話;我們聆聽。我們對祂說話;麋聆聽。這是雙向的過程︰開口與聆聽。」(Prayer is simply talking to God. He speaks to us: we listen. We speak to him: He listens. A two-way process: speaking and listening.)認罪悔改的禱告也是一樣。祂向我們指出犯罪之處,我們向祂認罪,求饒恕並表達悔改之意,以耶穌寶血遮蓋,並接受祂的寬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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