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

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




約翰壹書的作者在四章19節指出︰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」作者清楚指出「神的愛」是人間一切愛的源頭,祂愛祂的兒女,在他們心中燃起「愛」,使他們去愛別人,讓神的愛藉著信徒使別人得到溫暖。若果我們說愛神,不過除了每個星期慣常地參加崇拜以外,不再付出甚麼代價,那「這種對神的愛」就太容易了。


當我在未進入基督的信仰中,我確實知道很多基督教的知識,但我卻缺少了那份信仰的經歷。可是,當我決志之後,我也不敢說我所知道的事,因為我知道我的生命仍未達到主的要求。直到我進入神學院之後,一個深刻的經歷,卻改變了我。

事情是發生於建道神學院的屬靈操練營內,地點是烏溪沙的營地。當日下午,神學院的老師要求我們這些作為神的僕人:畢業之後,你們是需要進入人群中去服侍。因此,他鼓勵我們離開營地走進附近的商場去作親身的體驗。仍然記得那時候,我身處在馬鞍山的商場內,眼前的人群離我很近,但感覺卻是很遠,我對於這個生活了幾十年的香港有多少認識呢?當天作為一個旁觀者,但在他人的眼中我卻是一個外來的人,是一個「異數」。究竟誰更需要被上帝接納呢?答案似乎是「我」……感謝神的提醒,我不是那位進到世界去憐憫人群的,也不是那位拯救他們的……我可以作的,乃是求施憐憫的主去憐憫「我」,這個「我」是無助的、無能的,是一個軟弱的人。我才是被忽略的,我才是被遺棄的!主啊!若不是祢先愛我,給予我兒子的名份,我將會是誰呢?在過歲月中,祢與我同在祇是理性上的同意,但我卻沒有與祢同行……願主寬恕我的無知!當天的經驗常常提醒我,並不是「我去」事奉祂,不是「我要」去服侍他人,而是神的愛首先激勵了我。

今天,若然我們說我們要彼此愛,我們就要首先經歷神的愛,因為一切都是來自神,神在你、在我的生命中都有祂美好的計劃,在你與我的生命中或多或少都曾經經歷主的帶領。願意我們常在主的愛,彼此分享、彼此發掘主在你與我身上的計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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