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不想領取綜援而偽造身分證做保安工作的73歲老伯伯,日前被「鐵面無私」的李唯治法官判監四個月。17/4當天中午時間,我在Facebook轉載了這新聞,一些朋友有以下的留言:
- 其實唔係唔俾做,係要驗身吧!做假證始終係犯罪。
- 如果犯左法都唔需要接受懲罰,這才是悲慘世界。
- 法理上雖然正確,但法官的説話看不到體諒,只看到對一個努力工作的長者迎頭痛擊。我想法官説話的傷害比入獄更甚,何必要這樣……
- 活在歪曲活謬的世界裡,慶幸自己在恩典的真理中
從網上知悉,第二天已經有人去關心他們兩老的情況:
施婆婆告訴我們,施伯伯有高血壓、糖尿病和其他長期病患,...兩老是十分傳統的老實人,施婆婆連自己戶口有多少錢也告訴我們,施伯伯一直堅持唔想申請綜援依靠政府生活,現在他們只能依靠生果金維生,這是很多上一代的老人家根深蒂固的想法;施伯伯也是一個很傳統的男人,一直擔起頭家...試想一想,施伯伯在「非法」任職保安員期間竟然被警務處發出三次表揚的信件,證明他是一個盡忠職守而非躲懶的人。...施婆婆在傾談期間更哭著說,昨天法官判刑之後,她有一刻想在法院高處跳下來輕生,以宣示她對法官所判刑的不滿,幸好那刻明報有一位姓伍的記者來電給她鼓勵才打消輕生念頭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你們曾過到耶穌在格拉森趕鬼的事蹟(路8:26-39)嗎?第27節強調這人與社會隔離 (v.29「被鬼趕到曠野」),因他被視為不潔的(「住在墳塋裏」),以及落在撒但的權勢裏 (「被鬼附著」)。然而,耶穌卻主動到外邦人的社區,去接近"那人",就是那些在困苦境況中的人。這段經文讓我們認識到耶穌常留意人生命的需要,並為拯救人付上極大的代價,主耶穌在其佈道的生活裏極看重生命的價值,並帶出領受救恩者當如何活出其蒙恩的生命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