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一周,較矚目的政治新聞是前特首梁振英女兒的「行李門」事件有了裁決,高院裁定空勤人員總工會司法覆核勝訴,機管局職員酌情批准梁頌昕的行李毋須「同行同檢」,違反了當時的航空安全規例。這宗覆核明顯屬於大衛挑戰巨人歌利亞,空總代表、港龍空姐羅美美資源有限,挑戰政府全資擁有的機場管理局,不單律師費開支預算差距懸殊,機管局更是又做球員又做球證,一邊和空總打官司,爭拗原來規例下有沒有酌情權批准不同行同檢,一邊修改航空安全規例,明確可以例外處理,不必同行同檢,這種一邊打球賽一邊改賽例的「奸茅」做法,過去很少見於政府或大型法定機構。
再者,事件發生至今,梁振英先生一直爭拗,說機管局有權酌情批准,所以不涉及特權,又說事件不涉及航空安全,只是空總這工會的政治行動。如今,他還是這個口徑。其實,按照法庭的判決,當梁頌昕家人的要求已屬於違規,當然亦證實了行李門涉及特首家人濫用特權。
舊約聖經彌迦書3:1-4有這樣的宣告:「我說,雅各的首領,以色列家的官長阿,你們要聽。你們不當知道公平麼。你們惡善好惡。從人身上剝皮,從人骨頭上剔肉。吃我民的肉,剝他們的皮,打折他們的骨頭,分成塊子像要下鍋,又像釜中的肉。到了遭災的時候,這些人必哀求耶和華,他卻不應允他們。那時他必照他們所行的惡事,向他們掩面。」
在第三章一開始,先知彌迦就說一個統治者應該有的治民準則,就是提供「正義」的原則。我們可以瞭解,這裡所提到的「正義」,意思是指「公平」,也就是說沒有特權階級可言,大家在上主面前都受一樣的對待。也就是不能讓有權勢的人享有特殊的待遇,因為他們已經有了夠多的權柄,如果再給他們特殊的待遇,那對原本就已經弱勢的人民來說,就更痛苦。然而,先知在此卻斥責領袖的不公正和壓迫,原因是掌權的人往往濫用他們的權威。一個人在同胞中的地位越高,他的工作就越重要,他的影響也就越大。他可以發揮向善的影響,也可以利用他的地位和權威鼓勵罪惡。經文進一步交代這些領袖沒有做羊群的牧人,引導和保護羊群,反而成了羊群的屠夫,以吃他們為生。先知用這個比喻強調領袖們在對待平民時自私自利,貪得無厭。最後,先知指出上主公義的審判必定來到,他們遭災,是罪的結果。那時他們即使哀求,也無濟於事。上主向他們掩面,表明祂完全棄絕他們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