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6月6日 星期日

基督徒與社會參與

2018按牧前需要寫一份信仰立場書,播道會牧職部審視我對一些事情的觀點,從而評估及考核我是否適合接受牧職。當時候共寫了四萬多字,其中有些內容希望與你們分享,好讓大家知道這牧師在信仰上的一些想法。今次想與大家分享一下:基督徒與社會的參與。

信徒是主耶穌基督在世的見證人(約15:27;路24:48;徒5:32;約壹4:14),是天父的兒女,屬神的子民,是天上的國民,因此理應遵行神的旨意,在世過聖潔的生活。然而,信徒同時也是地上的居民,理應在不違反神的心意下,服從並支持當地政府(羅13:1-7;彼前2:13-17),盡上公民的責任,履行義務和權利,如納稅(太22:21)、遵守法律、投票和被選、為社會申張正義(摩5:24),監察和守望政府;信徒要常為國家及領導人祈禱,使他們能按公平和良心服務人民,治理國家(提前2:1-2;彼前2:13,14);信徒有責任關懷社會,在才幹和時間許可下參與,為社會大眾服務。 

我故然深信神掌管歷史,即使面對政權的打壓,基督的教會始終不會被打倒,福音也必繼續被傳開。但作為耶穌基督的門徒,不應只顧「傳教」而對社會上不公義的事不聞不問。因為耶穌吩咐我們要讓神的心意和天國的價值觀實踐在世上,所以耶穌關心的人,也應是我們關心的人。耶穌關心貧苦大眾,盼望見到被擄掠的人得釋放,受壓制的人得自由。我們便應以基督的心為心。

基於神託付世人管治世界的責任,信徒理應按神心意治理世界,包括參與政治、民生、教育、醫療、慈惠、環保及各種社會服務,以改善人類生活的質素(尼1、2章;詩8篇;但1:1-21;路3:7-14)。另外,基於世人犯罪,破壞了神所賦予人完整的形象,以致人心敗壞(耶17:9),社會道德淪亡(羅1:24-32),信徒更應自潔(彼前1:13-16),靠賴神的恩典促進社會公義(彌6:8),提倡合乎神心意的道德生活。

活在當下,深盼我們不要對上主失望。蔡少琪牧師曾撰文提醒信徒:<別讓仇恨佔領香港,堅持作持守良善的傻瓜> ,一方面,牧者要求神幫助肢體遠離邪惡、遠離仇恨、遠離虛假、遠離不義。另一方面,讓我們學習互相尊重、互相守望、互相提醒、互相鼓勵。在教會中,肢體都有不同的性情、經歷、判斷、看法和崗位。然而信徒在一切思念和行為上都要持守良善、純正和公義。  最後,司托得牧師(John Stott)提醒今日教會:「社會責任不只是基督徒的使命,也應是基督徒的信念。人若說他真正信上帝,卻不愛鄰舍,這是不可能的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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