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

回應<我愛教會,教會愛我?>


一位基督徒在網上發表了四篇文章名為<我愛教會,教會愛我?>1,作為傳道人他這系列的文章的確是百感交集、五味雜陳。雖然我並非完全認同他的觀點,但作者在文章中提及的種種情況,也是我在這幾十年在教會生中的所見所聞。不論作者是否以偏概全,他所表達的卻是他真實的感受:

過去一段長時間,我的確花了不少時間去改變自己,更加符合教會的期望及要求,有段時間我亦以為這是生命因神的介入而轉化。但近年我越來越察覺這並不是真正的自己,只不過為了適應教會生活而扮演出來,而且越來越不甘心,越來越不舒服,越來越大壓力。

一位神學院教授在網上寫下這一段說話:2

聖經提出務要聖潔,我們推說人性是軟弱;
聖經提出婚姻忠貞,我們推說性格不配合;
聖經提出愛人如己,我們推說成聖需過程;
聖經提出十一奉獻,我們推說要甘心樂意;
結果:我們相信的神原來是自己!

當日耶穌走進人群,今天會否是我們要求人群走進我們呢?當日耶穌為世人漂而流淚悲痛,然而我們卻各自地爭扎於生活大小的難題之中;當日耶穌為世人祈求,今天我們禱告與代求是否與世隔絕呢?福音的大能本應能改變全世界,可是今天我們的福音只著重於演說技巧而已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活在當下,雖個別信徒仍然活得有盼望,不少肢體在信仰中醒覺,但未來要走的路,究竟是路西法效應(The Lucifer Effect)?還是我們能真誠地面對自己的偏差與墮落呢?

求主憐憫,也求主甦醒人的心,興起我們更多人能成為亂世中的先知,而不是被同化為撒但的爪牙。今天,或許我們常將感恩掛於口邊,但回看聖經,歷代聖徒為何感恩?又如何回應那施恩的上主?

親愛的弟兄姊妹,信仰不是我們相信的道理,而是我們實際回應的生活態度。信仰不是強調個人的感受或感,而是嘗學習放下自己的感受去體貼神的心意最後,引用作者在最後一篇文章的一句話作結:

所以若你真的對教會很不滿,也請先從自身反醒,反求諸己很有用,謹記大家都是罪人,沒有誰比誰高尚,你對教會的看法,可能是錯,永遠對事情保留一絲善意的懷疑,即使對自己都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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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馬斯特:<我愛教會,教會愛我?>下載自:http://faith100.org/我愛教會,教會愛我?/372962016/12/6
2 轉載自黃天相Facebook專頁,2016/12/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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